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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范围

发布时间:2023-07-18 11:10:54      点击次数:6137


(一)接受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,担任法律顾问;


(二)接受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


(三)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,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,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担任辩护人,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


(四)接受委托,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;


(五)接受委托,参加调解、仲裁活动;


(六)接受委托,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;


(七)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、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。
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,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。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。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、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。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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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编:娜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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